主旨:轉知教育部「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請本校教職員工配合辦理,以促進與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8日臺教學(一)字第114280095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