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辦理第27屆「十大傑出女青年」、「標竿女青年」暨「優秀女青年
」選拔辦法(含推薦表)。推薦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10467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43號8樓805室,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第27屆十大傑車女青年選拔委員會秘書處收。
二、如有意報名者,請至人事室索取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