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115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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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轉知衛福部「115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說明第一、二階段的接種對象與查詢方式。 • 第一階段自115年10月1日起開打,對象包括: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65歲以上者;55歲以上原住民;安養、長期照顧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滿6個月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孕婦;具潛在疾病者(含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者);6個月內嬰兒之雙親或實際扶養者;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非臨時性工作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 第二階段自115年11月2日起開打,對象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 詳細資訊可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流感疫苗專區」查閱或下載。 • 如有疑問,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 附件為衛福部115年7月3日衛授疾字第1150400573號函,請各單位透過多元媒體加強宣導流感疫苗的重要性與保護效益,並鼓勵接種以提升整體接種率。

轉知衛生福利部「115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相關資訊

疫苗接種計畫之實施期程及對象如下:

一、 第一階段(自115年10月1日起開打)

(一)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二) 65歲以上者。

(三) 55歲以上原住民。

(四) 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五) 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六) 孕婦。

(七) 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八) 6個月內嬰兒之雙親或實際扶養者。

(九)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非臨時性工作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十)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十一)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二、 第二階段(自本年11月2日起開打):50-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有關流感疫苗接種之各項資訊,

請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流感疫苗專區,逕行查閱或下載運用;

或撥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