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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擬訂「各機關基於風險導向之弱點處置期限評估指引」草案原函及其附件,各單位同仁若對草案內容有修正意見,請於115年9月30日前將意見寄給本案承辦人(圖資處資安組祝先生,ccchu@mail.nsysu.edu.tw)彙辦。
公告對象
全校教師全校職員全校學生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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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轉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擬訂之「各機關基於風險導向之弱點處置期限評估指引」草案,徵求各單位修正意見。
• 對象:資通安全責任等級B級以上之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特定非公務機關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期限:原訂115年9月30日前回覆,目前已逾期,請先確認是否仍受理。
• 行動:免備文,至線上表單回覆(https://s.moda.gov.tw/3toQn1akibWY);或寄給圖資處資安組祝先生(ccchu@mail.nsysu.edu.tw)彙辦。
• 草案重點:依「已知被利用(CISA KEV)」、「可否自動化利用」、「遭利用後影響程度」等指標,判定弱點處置期限為3天、14天、60天或待下次系統更新。
• 期限以知悉日起算,以日曆天計。
• 例外:營運衝擊大者,經資訊(安)主管核准可自訂期限並留存紀錄;無法即時修補時,可採停用、移除軟體、網段劃分、網路隔離、零信任及代理伺服器防護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