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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數位發展部修正「各機關資通訊應用管理要點」第六點,並自115年9月18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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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轉數位發展部修正「各機關資通訊應用管理要點」第六點,該修正自115年9月18日起生效,請查照。
• 適用對象:教育部函正本對象為部屬機關(構)及國立大專校院、本部各單位;數發部原函正本為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院(不含本部)、教育部資通安全署及數位產業署。
• 修正內容:將「政府資訊服務採購經費估算編列手冊」納入第六點調修,以完備政府資訊服務採購經費預估編列。
• 生效日期:115年9月18日(數發部函為「即日生效」)。
• 教育部函發文日期為115年9月30日,文號為臺教資(一)字第1150096684號。
• 行動要求:教育部函僅要求查照;數發部原函另請收文者轉知所屬。
• 附件中列有第六點修正規定與修正對照表,但提供的檔案僅含總說明、教育部函及數發部函,未見修正規定及對照表全文。
• 教育部函與數發部函未載明報名方式或聯絡窗口以外之其他期限。承辦人為廖東杉(02-7712-9020);數發部聯絡人為劉宗熹(02-238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