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徵求】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辦理「115年度國際展會觀光消費卡」之業務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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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受理「115年度國際展會觀光消費卡」業務補助申請,補助在臺舉辦國際展覽與國際會議的順道觀光業務。 • 適用對象:補助辦法第4條第1項第1至3款及第5款對象;第1、2款公協會須會務運作正常;公司或商號須透過國內專業會議展覽相關公協會提出。 • 申請期限:活動起始日為11月9日至11月30日者,須於10月19日(星期一,即今日)前申請;12月1日至12月31日者,須於11月3日(星期二)前申請。 • 執行期間:115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 • 申請方式:全面線上辦理,不接受紙本,請至「115年度國際展會觀光消費卡」網站申請。 • 補助內容:國外人士參與核定活動可參加抽獎,中籤者每人獲得1張內含新臺幣2,000元儲值金之消費卡。 • 後續作業:最遲於活動前14日公開周知抽獎網址與使用說明;計畫結束後15日內(年度終了時為5日內)提交領據及公開周知報告表。 • 聯絡電話:系統問題請洽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02-27255200分機1125、1123、1121。 • 注意:不實文件將撤銷或廢止補助。

計畫徵求

業務單位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計畫名稱

「115年度國際展會觀光消費卡」之業務補助申請

計畫徵求資訊

補助類型:依據「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6條附表補助計畫種類第4類辦理在臺灣舉辦國際展覽與舉辦國際會議之順道觀光業務。

申請资格须符合下列事项:

(一)補助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及第5款之補助象。·

(二)補助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之補助對象須會務運作正常。

申請期限:

(一)活動起始日於115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者:請於115年10月19日(星期一)前提出申請。

(二)活動起始日於1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者:請於115年11月3日(星期二)前提出申請。

申請計畫執行期間:自115年11月9日起至12月31日止。

申請方式:全面採行網路線上辦理,恕不接受紙本申請。

相關作業原則:

有關補助對象之申請資格、補助類型、標準及其他注意事項等,請詳參「115年度國際展會觀光消費卡補助作業原則」(如附件);申請單位如提供不實文件,涉及違反相關法令規定者,本署得撤銷或廢止其獲得之補助,並依法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計畫網站

請至115年度「國際展會觀光消費卡」網站申請,如下:

https:/mice.meettaiwan.com/m/meettaiwan/home/zhtw/m/news/N2026090008/info.html

聯絡人資訊

若有系統操作問題,可電洽本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

聯絡電話:02-27255200分機1125、1123及1121。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