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徵求】116年度補助學術機構、研究機關(構)及海洋科技業者執行海洋科技專案

公告對象 全校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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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公告116年度海洋科技專案補助徵求,請於期限內線上申請。 • 適用對象: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具研發與產業化能力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或政府研究機關(構),及海洋科技業者。 • 徵求項目:智慧海洋監偵與AI技術整合、水面/水下載具與船舶科技、水下觀測與通訊、海洋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育、海洋資源永續與循環經濟。 • 申請期限:至115年11月16日(週一)止。 • 申請方式:至「海洋領域補助案入口網」(https://project.oac.gov.tw/Login.aspx)線上申請,並上傳計畫書與證明文件。 • 執行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6年11月30日。 • 補助額度:每案每年度不超過500萬元,行政管理費上限為總經費10%;業者補助不超過總經費50%。 • 學研機構資格:具產業創新與研發能力,並有固定研究場所、人力設備及完備研發成果與計畫管理制度。 • 業者資格:國內依法登記公司,非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為正。 • 聯絡:(07)338-1810分機261912、261917;傳真(07)338-0927。

計畫徵求

業務單位

海洋委員會

計畫名稱

116年度補助學術機構、研究機關(構)及海洋科技業者執行海洋科技專案

計畫徵求資訊

申請程序及相關事項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週一)。

(二)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於本會「海洋領域補助案入口網」(https://project.oac.gov.tw/Login.aspx)完成申請作業並上傳相關資料與證明文件

(三)補助項目可包括以下各項:

1.智慧海洋監偵與AI技術整合。

2.水面/水下載具系統整合與船舶科技。

3.水下觀測與通訊技術。

4.海洋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育。

5.海洋資源永續與循環經濟。

(四)補助對象:

1.學術機構:指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2.研究機關(構):指具科技研究發展及產業化推動能力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或政府研究機關(構)。

3.海洋科技業者:指具備海洋科技研究發展、新興科技導入及應用之業者。

(五)資格條件:

1.學術機構及研究機關(構)申請補助,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能力。

(2)具有固定之研究場所與執行計畫之基本人力及設備。

(3)具有完備之計畫作業、財產管理、人事、會計及內部稽核專案計畫管理制度。

(4)具有研發成果管理制度、技術移轉制度、研發成果之會計及稽核制度,並有專責人員及組織執行。

計畫網站

相關資訊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專區「最新公告」查詢下載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665&parentpath=0,660&mcustomize=bulletin_view.jsp&dataserno=202610120001

聯絡人資訊

連絡電話:(07)338-1810分機261912、261917。

傳真號碼:(07)33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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