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請查閱公文本文
教育部函,「116年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及認可證照一覽表(411項)」業經本部於115年10月6日以臺教技(一)字第1152302730A號公告(如附件),請查照。
公告對象
全校教師全校職員校友
AI 摘要 快速了解公告重點
AI 自動整理,僅供參考,以下方公告內容為準
教育部函知「116年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及認可證照一覽表(411項)」已於115年10月6日公告並即日生效,請查照。
• 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15條第2項,公告已刊載於行政院公報115年10月6日第032卷第185期。
• 一覽表共411項:中央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359項(含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證書74項、勞動部技術士證83項、行政院各部會署核發202項)、委託公私立機構核發7項、認證或認可機構核發45項。
• 本函受文者為國立中山大學,正本另含各公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學及技術型高中等。
• 電子檔同時登載於教育部資訊網電子布告欄,請自行下載使用。函文未載明需回覆或完成的期限。
• 承辦人黃啟賢,電話(02)77365846,電子信箱shien@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