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徵求】海洋委員會116年度「海洋科技技術創新研發示範學校及實作基地暨海洋科技人才培育計畫」徵件公告

公告對象 全校教師全校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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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會公告116年度海洋科技示範學校及實作基地暨人才培育計畫徵件,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截止。 • 對象: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具海洋科技研發能力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或政府研究機關(構),可個別或聯合申請。 • 類別:示範學校(整合性技術研發並培育研發人才);實作基地(實作驗證優化並培育實作人才,需具實作水域環境及設備)。 • 主題:海洋保育及污染防治、海域救災及救難搜尋、海域安全偵巡、海底電纜偵測維護。 • 期限:115年11月30日(週一)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 • 送件:正本郵寄或專人送達806614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科技文教處江小姐收,須使用申請作業手冊附件十三信封封面並勾選徵件類別,逾期或格式不符者不予受理。 • 經費:每案補助上限2,640萬元;執行期程為立法院通過116年度預算起11個月內。 • 文件:應依申請作業手冊備齊計畫書及相關附件。 • 聯絡:江小姐,07-3381810分機261933,chihui@oac.gov.tw;公告資料見海洋委員會網站。


計畫徵求

業務單位

海洋委員會

計畫名稱

116年度「海洋科技技術創新研發示範學校及實作基地暨海洋科技人才培育計畫」

計畫徵求資訊

一、     為從源頭強化海洋科技創新研發,落實需求導向之科技應用,並建構完善之入職前海洋科技人才培育機制,本會特辦理旨揭計畫,俾提升我國智慧海洋治理量能及海洋科技產業整體競爭力。

二、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週一)下午5時止 。

三、     申請方式:於期限內將申請資料正本以郵遞寄送或專人送達方式提送本會(地址:806614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科技文教處江小姐收,並應以本會「申請作業手冊」提供之「信封封面」格式(附件十三),黏貼於信封,並勾選徵件類別,以郵戳為憑(親自送達者以本會收文登錄時間為憑),逾期、未依本會提供信封格式或未勾選徵件類別者,概不予受理,亦不退還所寄文件 

四、     補助對象: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海洋科技研究發展及產業化推動能力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或政府研究機關(構),可個別或採跨院、跨系所(中心)、跨院機關(構)聯合申請。

五、     申請類別:

1. 示範學校:主要任務包含針對本計畫科研主題,進行整合性海洋科技技術創新研發,並針對研發之海洋科技技術領域,辦理研發技術人才培育。

2. 實作基地:主要任務包含針對與本計畫科研主題相關之新興海洋科技技術或示範學校創新研發技術成果,進行實作驗證及優化,並針對實作應用及測試之海洋科技技術領域,辦理實作技術人才培育。 

計畫網站

本案申請作業手冊等相關資料,均已公告於本會網站/最新公告(https://www.oac.gov.tw),

聯絡人資訊

聯絡人:科技文教處江小姐

聯絡電話: 07-3381810分機261933

電子郵件信箱:chihui@oac.gov.tw

附件4